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年国家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建设申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号〕要求(若年调整,按最新通知进行调整)协助宜昌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申报工作。主要内容有:编写完成申报阶段的《宜昌市城市更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具体名称以国家部委正式通知为准),并达到申报要求;整理汇编城市更新示范城市申报佐证材料及其它申报相关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服务结束(进度要求以国家部委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类别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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