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平县贝墩镇贝墩学校、贝墩镇中心幼儿园、和平县公白中学学校师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规划区内纬十六路南面、沿江西路西边泰和水岸公馆栋商铺号一层(河源市粤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和平县贝墩镇贝墩学校、贝墩镇中心幼儿园、和平县公白中学学校师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个月(不含寒暑假),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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