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湾广场运营场景提升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津湾广场运营场景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津湾广场"腾笼换鸟、优巢选凤"工作要求,围绕"大津湾"整体提升需求和"一座城"品牌体系,津湾广场致力于打造成为彰显 "城市封面" 独特品位与特质的标志性区域。基于此,需构建一个可流动循环的文化聚落,全方位启动形象标识体系建设工作,以提升津湾广场的整体形象与运营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津湾广场运营场景提升设计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津湾广场运营场景提升设计服务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纳税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税务局出具的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投标人 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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