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新建半地埋污水厂规模万吨/日(其中层箱体总面积约万平方米,设备安装万吨/日),包括污水厂土建、设备安装等及配套管线,其中办公、管理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建设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室外配套、综合楼装修、安装等工程(其中专业设备由招标人甲供),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不超过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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