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年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莞城招投标服务所(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年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年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
东莞市莞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年代理机构协议服务项目
家
年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无具体预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协商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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