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信息技术公司承揽年集团统建系统运维项目(网安中心)集团互联网网站云防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招标人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通过采购集团互联网网站云防护服务,加强国家能源集团对外业务网站群的综合安全防护能力,增强集团网站群的应用攻击防护能力、智能解析能力、防护能力、加速能力、安全运营能力以及统一的配置管理能力,通过接入云防护,极大降低网站数据泄漏、网页被篡改风险,提升网站访问链路可靠性。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号神华大厦座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天内完成各项部署工作,试运行天。
.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个网站安全防护的合同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物或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产品“网站云防护”原厂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证明扫描件。注:“网站云防护”的原厂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且原厂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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