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佛山大堤石肯段灌浆加固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桂城佛山大堤石肯段灌浆加固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答疑内容
.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和第九章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中“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而在附表二和附表三的备注中是要求”“.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处要求和表述存在不一致。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类型分别有“水利-施工类企业”和“给排水-施工类企业”,请问以哪个企业资质类型为准?
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类型以“水利-施工类企业”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就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年月日。
.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第二阶段评审
□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
第二阶段评审
☑对入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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