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前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路号之一楼广东泓荣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前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前进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具体信息详情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四个学期),(采取+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个月内,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平时考核得分做好充分的评估,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确定继续执行合同的,则按原合同继续执行;确定终止合同的,则不再支付后续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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