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号和平里新村幢号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在押人员生活物品代购供应 年 . . 零售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余额不足以支付单批次货物金额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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