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通河县清河农业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通河县清河农业分公司蛋鸡养殖项目全自动养鸡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通河县清河农业分公司蛋鸡养殖项目全自动养鸡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内容:蛋鸡养殖项目全自动养鸡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预付款,卖方发货前日,买方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款,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场所后,于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剩余设备总金额%尾款。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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