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确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年月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蓝星信息设备(北京)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橡公司)破产清算案,同时指定山橡公司清算组担任山橡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经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于年月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依法发布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经报名机构申报及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中选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备选机构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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