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年度干污泥应急处置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年度干污泥应急处置服务(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人根据生产情况对产生的部分干污泥(含水率≤%)需要外部处置点进行协同处置。为确保外运干污泥得到及时规范有效处置,保障比选人生产稳定运行,年度预计干污泥应急外运处置量约吨,具体数量根据比选人生产需求外运安排实际发生的处置量为准,按实结算。 .服务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华兴路号附号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投标人提供的污泥处置点总日处置规模须大于或等于吨/天。污泥处置方式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污泥制园林营养土处理或园林绿化用土;水泥窑协同焚烧、建材利用和餐厨垃圾混合处理;热电联产处置。(提供投标人处置点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复印件,批复文件中应包含污泥处置规模的相关说明) .、投标人测算运输车辆运距时,按照货车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距,具体行驶路线为:重庆珞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提供处置点,如投标人提供多个污泥处置点,则分别提供从比选人至各污泥处置点的行驶路线截图。(提供导航地图显示的货运车辆行驶路线截图) .、投标人提供的处置点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处置点或在投标前已与投标人签订了污泥处置协议的处置点,处置点最远距离与比选人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公里(货车导航距离地图显示超过公里的处置点为废标);若签订的处置协议,协议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期限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处置点自有证明或污泥处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如投标人采用工艺是堆肥发酵工艺,需承诺干污泥不得作为原料用于生产《有机肥料》/ -标准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格式自理)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至()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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