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刘家村村北岭约亩残次林改造地租赁权,四至:东至刘保贤地,西至张西奎地,南至小路,北至邵家府茶园,除去地块内的生产路、石岭、沟渠剩余种植用地共约亩,用途:只限种植粮食作物,租期至年月日,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用途,起拍价:元/亩/年,竞买保证金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土地面积最终以亩计算,多不退少不补,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期间,该土地不准进行非法建设,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土地性质、村委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租期内租金一年一付,每年提前个月付清下一年度租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租赁押金元及拍卖佣金。 、租赁经营期间,该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经村委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石。 、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赔偿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租赁合同到期后按国家相关土地承包政策执行,如需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未竞得,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交付土地,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刘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将竞买保证金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日照银行东港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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