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九江、宜春中心灯具安装工程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九江、宜春中心灯具安装工程谈判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晶和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次采购上限价为 万元。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求。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
九、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工期个月,服务期限(含质保期限)年。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 ()年月至年月(开标前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或其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以上资质任意提供一项均可)(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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