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物实验中心空调机组更新改造工程 院内谈判(第二次)采购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物实验中心空调机组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采用院内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因本项目首次采购截至规定的领购谈判文件截止时间,领购院内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开展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物实验中心空调机组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物实验中心空调机组更新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动物实验中心空调机组更新改造工程 项 人民币.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及最高限价单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工期:日历天(含订货周期)。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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