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江北区新增桥隧结构设施服务采购编号:预算金额:¥.元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设施管理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停车管理中心)供应商资格: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认证)证书;且具备以下任何一项:①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②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③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应包含桥梁项目、隧道项目相关检测参数。需求描述:
为保障桥隧结构设施运行安全,需对我所新增及待移交桥隧结构设施座(已建成及待移交的港城园区、盘溪河过河桥、华新街轨道人行地通;预计今年建成的江北嘴钻石广场、鸿恩寺步道等涉及车行桥座、人行天桥座、人行地通道座、特殊结构设施处)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测,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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