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融和医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号。 二、项目名称:阳光融和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医院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设施、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应急疏散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维保、维修,保证消防系统完好有效运行,包含对现有灭火器到期后的灌装、更换及消耗后的补充。 ()本次招标合同为大包形式(即负责所有消防设施及强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合同期为年,合同期内院方将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设施维修、更换标准按照院方现场评估结果执行,对维修、更换方式双方存在异议的,可邀请属地消防主管部门协助判定。甲方提出问题后日内必须整改完毕,无法修复的,书面告知甲方,包含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等,应急突发情况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到场,违约后按照合同接受处罚。 ()乙方需每月出具消防维保报告书,每年度出具电检消检报告(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项目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如成立三年以上,需保证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服务内容符合采购需求。 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有医疗机构消防维保业绩且维保合同额万以上项目大于个。 ()有消防维保大包经验。 ()常驻项目人员需全时在岗(包括周末及节假日)且具备中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维保方向),常驻人员由甲方进行考勤,无故旷工,按照合同考核。 ()故障维修及配件更换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行。 ()项目负责人需有乙方盖章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及驻场人员更换需书面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