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班车驾驶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适用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邮件集散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班车驾驶服务项目”(采购编号:--)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班车驾驶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班车(座)驾驶服务,驾驶服务人,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元/趟,年趟数趟,预算元。采购预算金额如下表所示:
采购内容
往返公里数(公里/趟)
始发地点、时间
服务期
趟数
单价最高限价(元/趟)
年预算(元)
班车驾驶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
年
报价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需的人工工资、利润、税金、相关税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趟,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驾驶服务人员应具有准驾座客车的驾驶证,年龄周岁以下,无酒驾、醉驾记录,近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自身适用税率;(须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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