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患者防走失系统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患者防走失系统项目实行院内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该项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患者防走失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包租划分如下
包组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货物质量或服务标准要求
一
患者防走失系统项目
项
万元
符合国家和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阶段,免费维保期为 年。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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