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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非必招项目)
.招标条件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已由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为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消防站、污水处理厂等地块场地回填工程,位于高新区。包括挖宕渣装车、运输及堆放等。其中消防站宕渣方量约,运距;污水处理厂宕渣方量约,运距为;纵七河宕渣方量约,运距为。工程地点: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
.招标范围:业主指定范围内的挖宕渣装车、运输及堆放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万元。下浮率区间:%(含)-%(含)。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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