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年-年零星工程项目
管道无损检测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依据《塔里木油田公司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油田公司执行第三方检测制,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应由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具体工作量由甲方根据现场生产需要统一安排。
.招标范围:
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范围内-年投资、成本、抢维修、检维修及零星施工等的无损检测服务。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具的施工通知单为准。
.施工/服务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核准证扫描件。
()具有有效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环保管理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扫描件。
()具有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无损检测),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或现场查询。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人:①至少同时持有有效的-Ⅱ、-Ⅱ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具备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技术负责人人:至少同时持有-Ⅱ、-Ⅱ、-Ⅱ和-Ⅱ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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