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众瑞豪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强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机构的选聘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山西大众瑞豪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强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机构的选聘服务项目已由山西大众瑞豪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询比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竞争。. 采购方法询比采购二、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名称:山西大众瑞豪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强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机构的选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范围:为山西大众瑞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债权强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标包划分及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分标包,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司法通[]号《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标的额为债权本金万元、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 服务期限: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且满足如下要求:()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资格证书;()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业绩要求:具有较强的债权司法强制执行代理专业能力,具有丰富的同类案件代理经验和履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内(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项同类案件代理的合同案例;()人员要求:现场派出人员不少于名,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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