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近期拟开展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采购,现进行市场调研,以便开展下一步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民生一路卓林工业园对面,设计处理能力:雨季日处理量³/,旱季日处理量³/,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板框压滤机,每日产出含水率%左右的污泥约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共计天,暂定处置总量为(吨)(天)=(吨),以实际处置重量为准。 二、项目要求 .处置需求 项目名称 含水率 服务期限 预估处置总量(吨) 铁岗-石岩水库水质保障工程三期污水资源化处理站年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 天 .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稳定化处置与运输,污泥外运处置全过程需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内进行。 .污泥处置场所能完全满足接纳采购人所产生污泥的需求,并具有为采购人进行污泥处置所需的人力、机械设备、赶赴现场时间等能力。 .污泥运输车辆需满足道路运输要求(包括限高、限宽、限长、限重等)和污水资源化处理站装卸条件要求,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污泥泄漏、臭气外溢等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 .污泥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实际外运处置污泥的重量或者数量、时间等信息应与五联单上记载一致。 .响应期: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采购人污泥外运通知后须在小时内安排车辆进行污泥外运处置工作;如有加急要求,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完成车辆安排。 .必须按照本项目需求内容、技术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单位(提供签约合同)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污泥处置相关的环评批复或环评报告(或主管部门环评豁免文件)、并提供位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处置场所照片等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未拥有自有处置场所,则需提供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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