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境外债发行服务机构(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境外债发行服务机构(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境外债发行服务机构(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 设计本次债券方案(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建议、发行时间安排、销售方案以及资金回流方案等)、组建中介服务团队(境外律师、境内律师、债券信托人、文书代理以及印刷商等)并承担付款责任、组建承销团队并负责债券发行、承销、定价以及后续管理等与发债相关的各项工作。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境外债发行服务机构(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境外债发行服务机构(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在国内(包括香港,澳门地区)注册登记设立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 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香港证监会第、号金融牌照,需提供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予的金融交易牌照复印件。
注: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份。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境外机构不涉及,无需提供。本项目允许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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