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行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范围:
建行吉林省延边分行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外包内容为:网点及自助设备相关业务涉及的现金(含残损币、自助设备加钞、收回钞箱余款、封包式上门收款等)清分、整点、配款等。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报名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公司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本采购金融服务的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金融行业现金清分整点相关项目合作经验,自年月日以来具备与银行机构合作的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合作案例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在公司“案例信息”栏新增)。
(五)经营范围应具有金融外包服务或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或现金清分整点相关外包资质。
(六)项目入选后,需要向我行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七)设立独立的项目经理和相关管理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其他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
()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供应商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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