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用房项目窗帘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用房项目窗帘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彬、杜亚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下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号光大银行大厦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用房项目窗帘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用房项目窗帘采购,包含布帘、纱帘、卷帘等。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制作完成,经采购人材料验收合格通知进场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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