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响应人: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对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年第三批(一)(子段重招)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参加响应。
.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商〔〕号(-)
.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年第三批(一)(子段重招)
.招商内容及需求
子段号
商铺编号
面积()
经营业态
位置
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底价(元/)
销售额提成比例底价
-
零售-品牌展销
老指廊
%
()合同期限:年,装修免租期为一个月。如中选人为现商铺经营人或现经营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他与现经营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使用商铺内现有的装修进行经营的,不享受商铺装修免租期。
()经营权转让费不含租赁费(元/平方米/月)及综合管理费(元/平方米/月),相关费用递增比例详见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第七条。
()品牌展销指经营某品牌或某些品牌的综合展示与销售,业态可以包括服装、鞋包箱包、珠宝饰品香化精品、电子数码、工艺品、农林产品等,投报子段的响应人需明确具体经营业态。其他经营业态释义详见第二章“招商需求”附件一。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商文件中第二章“招商需求”
.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子段的经营业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若响应人经营品牌店,要求如下(若响应人非经营品牌店,则无需响应该项,不视为不响应处理):
.如响应人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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