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北院区(易门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甲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检测等
种试剂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结算时据实结算。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没有提供最高限价的品目供应商可以自行填报。
.采购范围:
向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提供
甲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检测等
种试剂盒
,数量
批,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
(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报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内部分货物或服务响应,
不得对采购范围内的品目有缺漏。
(
)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货物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运输保险费、税费、装卸、售后服务费用、质保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
)供应商投标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交货地点: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指定地点
。
.交货期要求:
接收到医院采购订单需在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
送达医院地点
,
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
采购人
正常医疗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年
(
合同一年一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供货周期内采购人对供货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
质量要求:详见每
项
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没有特别说明的货物其质保期要求为
年。
供应商
承诺优于此要求的以
供应商
承诺为准。
.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按成交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及实际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价=成交单项单价*实际用量,供货周期内,成交单价不允许上调。如不可抗拒因素出现价格上调双方协商处理。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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