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北院区(易门县人民医院)检验科甲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检测等 种试剂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结算时据实结算。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没有提供最高限价的品目供应商可以自行填报。 .采购范围: 向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提供 甲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检测等 种试剂盒 ,数量 批,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 ( )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报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合同包内部分货物或服务响应, 不得对采购范围内的品目有缺漏。 ( )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范围内货物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运输保险费、税费、装卸、售后服务费用、质保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 ( )供应商投标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交货地点: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指定地点 。 .交货期要求: 接收到医院采购订单需在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 送达医院地点 , 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 采购人 正常医疗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年 ( 合同一年一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供货周期内采购人对供货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 质量要求:详见每 项 产品技术规格及要求。没有特别说明的货物其质保期要求为 年。 供应商 承诺优于此要求的以 供应商 承诺为准。 .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按成交单位所报的各项单价及实际供货量进行据实结算。结算价=成交单项单价*实际用量,供货周期内,成交单价不允许上调。如不可抗拒因素出现价格上调双方协商处理。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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