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程技术辅助服务支持(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工程技术辅助服务支持(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招标人提供相应技术能力的辅助服务支持人员进行保障施工,完成测井、录井、射孔及解释评价相关工程技术辅助服务支持作业。
.招标范围:中标人需完成测井辅助服务支持作业中设备仪器装配,绞车、特种车辆驾驶、工程车辆驾驶、车辆修保、井口操作及设备维护保养等作业;完成录井辅助服务支持作业中钻井岩屑捞取、收集,钻井液槽池面观察记录及相关仪器操作及维护,作业现场信息录入等作业;完成射孔辅助服务支持作业中,绞车、特种车辆驾驶、工程车辆驾驶、车辆修保、井口操作及设备维护保养等作业,从而保证招标人的生产正常运行。
项目预计金额:万元人民币/年度(不含税)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所属地方政府针对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则须提供当地政府关于不再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通知文件)。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日具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提供发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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