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善感乡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屋面整治提升 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善感乡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屋面整治提升建设计划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以彭水住建发〔〕号文下达,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财政基础补助资金。项目编号:--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彭水县善感乡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屋面整治提升。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善感乡农纲村组。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对场镇栋建筑实施屋面整治,其中栋公共建筑保持平屋面,实施防漏整治;栋建筑原坡屋面修;栋建筑平改坡,涉及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屋面.²,新建灰色琉璃瓦屋面.²,新建灰色仿小青瓦合成树脂瓦屋面.²,新建多孔砖.³,新建钢屋架.,新建屋顶木构件.³,新建屋面木基层.²,新建木纹彩钢扣板.²,新建.厚自粘改性沥青无胎防水卷材(满铺).²,新建仿木纹钢栏杆.,安装雨水管,新建给水管,新建给水管。 .计划工期:个月。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彭水县善感乡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屋面整治提升》设计施工图或实施方案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 .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选,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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