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项目(第一批)-资产证券化系统年持续建设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项目(第一批)-资产证券化系统年持续建设项目(第二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二、
招标项目: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项目(第一批)-资产证券化系统年持续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采 购 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包数:本项目共一个包,拟采购服务供应商名;
、招标内容: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项目(第一批)-资产证券化系统年持续建设项目(第二次);
详细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作为有效投标人条件: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六、禁止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是否存在直接控股进行核查;对参与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核查资料留存归档。若出现以上违反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条款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具体按以下查询信息为准:①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是否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结果为准;②参与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应以信用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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