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第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自身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自身及其总公司的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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