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年第二批光伏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
竞争性优选公告
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号)(以下简称“号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号)、《保山市年第二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的要求,保山市能源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建设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强的潜在投资开发主体作为保山市年第二批光伏项目的项目业主。
一、项目概况
.保山市年第二批光伏项目涉及个光伏项目,共按以下个标段进行优选活动:
标段:隆阳区六合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隆阳区三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隆阳区芒龙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隆阳区丛岗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标段:隆阳区稳鱼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隆阳区汶上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标段:隆阳区小浪坝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标段:隆阳区河西(东)、丙麻(南)、瓦渡、歪阁、平场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标段:隆阳区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标段:腾冲市曼维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龙陵县木城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装机万千瓦。
标段:施甸县阿罗佰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施甸县大坪子光伏发电项目,装机万千瓦。
.以上项目计划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二、项目基本要求
.投资开发主体任务:由投资开发主体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及投资、建设、运营、管护。
.项目开工投产时限:项目业主确定后个工作日内,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