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号蔡屋围金龙大厦楼室(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年度支付上限):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总合同期不超过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备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截图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投标人名称)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谈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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