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附属制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我部就以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高压氧舱附属制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建设套制氧量立方米/小时的制氧设备和套液氧装置。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陆拾伍万元整(&;.)。
.交货地点:库尔勒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销售设备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在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公司及法人不得参加此次招标。(军队采购网备查失信名单和暂停采购名单,有两者的都不可参加报名)。
五、投标人报名
(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递交报名资料。
(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报名联系人:肖先生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按时间节点要求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
(三)递交报名资料内容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