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附属制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我部就以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高压氧舱附属制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建设套制氧量立方米/小时的制氧设备和套液氧装置。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陆拾伍万元整(&;.)。 .交货地点:库尔勒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销售设备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在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公司及法人不得参加此次招标。(军队采购网备查失信名单和暂停采购名单,有两者的都不可参加报名)。 五、投标人报名 (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递交报名资料。 (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报名联系人:肖先生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按时间节点要求将申请材料()发至:(@.)邮箱。 (三)递交报名资料内容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