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第三方公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第三方公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第三方公估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范围:拟选择-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理赔案件车物、人伤、财险案件的查勘、损失确定、案件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录入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预估金额:含税万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服务区域:云南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有效公估资格认证,境内已开业的保险公估机构和已获保监会批准允许在境内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境外保险公估机构,已列入行业黑名单的公估机构除外。(提供保监会颁发的有效公估资格认证证明材料)。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个理赔公估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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