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遴选生活用品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询价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宫的委托,就荔湾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遴选生活用品供应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接受受到邀请的供应商递交密封报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荔湾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遴选生活用品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供应期限
荔湾区青少年宫附属幼儿园遴选生活用品供应服务项目
三个学年(学年至学年)。
注:、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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