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条件
.本项目 四川省稽核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第三次) 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采购人为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开展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 本次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采购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范围
. 采购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
.项目名称:四川省稽核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第三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项目属性 备注
四川省稽核业务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第三次) 现稽核业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包括稽核工单创建流程、部省数据传输、补费与告知、稽核清分结算等。 ,.元 服务类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完成系统建设,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个月的缺陷责任期。
.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
.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个合同金额在万以上的高速公路信息化项目(须含软件系统开发或软件系统运维)业绩,并在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及拟派人员名字及职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业绩时间认定:合同签字时间为年月日(含)后。
()业绩要求:提供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高速公路系统开发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高速公路类稽核、稽查或数据分析类系统开发(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产品清单或建设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②业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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