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及编号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年度嘉兴管理中心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直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拟聘请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作为嘉兴管理中心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原合同是通过竞争方式择优授予的,采购人可视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约~ 年,最多可续约 次。嘉兴管理中心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符合直接采购规定要求。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骏力路号城南大厦楼楼
五、公示期限: 年月日-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号楼楼
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俊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号楼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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