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医疗健康总院部分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医疗健康总院部分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贺兰县医疗健康总院部分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其他行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由贺兰县医疗健康总院(牵头医院--贺兰县人民医院)统一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分别与各医疗机构签订具体合同,服务费用由各医疗机构支付。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基础设施保障(水暖电等)、消杀保洁工作、绿化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导医服务等,中标企业须提供以下所有医院的后勤服务,不得部分提供。 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年,预算金额:元/年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共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