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年福鼎市某单位综合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比选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 项目概况:【为非生产区域建筑物、设施、设备、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等提供维修、养护、保洁等物业服务。】
. 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
.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 采购内容:
人员配置:【本次拟采购物业服务管理团队:管理人员名,工程人员人,保洁员及会务服务人员名,共人。】
.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总价限价为【.】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参选人资格要求
.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
.. 参选人应承诺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保险类型为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或其组合),从业人员每人总保额不低于万元。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于中选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或原保险合同到期后完成购买。参选人未按承诺购买保险,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需提供承诺)。
.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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