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号水岸阳光栋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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