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号奥园广场栋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目前特勤大队及各站点现有台车辆和一台采购未到位车辆,现需采购一家资质好、实力强、信誉高的保险单位为机关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根据特勤大队及各站点各种类型车辆情况,建立最优化的保险服务,建立保险档案机制,准确把握每台车的险种和保障日期,在保险即将到期前天及时提醒续保,保障日常用车。车辆出险后市区分钟内、郊区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招标金额使用完毕时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购置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保险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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