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卫妇幼〔〕 号要求,我院拟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与南京市档案馆进行移交工作。我院拟委托(南京市档案馆备案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相关材料数字化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现对外发布院内调研公告。 具体材料包括: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首次签发登记表、补发申请表和换发申请表); .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亲子鉴定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孕产妇住院分娩相关病历、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文件; 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数字化处理。数量共约.万份。 有相关资质且有意向的档案中介备案公司请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公司证照; .提供能开展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档案数字化技术服务安全保密协议; .其他材料。 调研截止日期年月日,逾期不再受理。意向公司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南京市第一医院负责人邮箱(@.),资料审核通过,医院将择日安排院内谈判等相关工作。只接收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 联系人:陈婷婷,联系电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