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煤伊犁能源胶管等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次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胶管等物资采购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供应商报价时应按系统要求录入价格,并上传报价响应文件。报价表报出的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并要注明税率(同一税率标注一次即可,税率不同时分别标注);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期要求:按供应商报价填写供货期。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对报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审采用定性原则,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报价供应商进行排序。报价税率不同时,以扣除税金后的不含税报价作为评审价格。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报名通过并获得采购文件,并不代表供应商资质审核获得最终通过。报价人所提供的物资必须有品牌代理证明的请在报价时一并上传提交,须在合同签订后办理品牌代理证明的最迟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必须提供代理或授权书原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串通投标(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列入失信供应商并停用三年):、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与本标段其他任一报价人一致的;、报价保证金与本标段其他任一报价人存在混缴的;、地址与本标段其他任一供应商存在相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报名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上传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地址相同。、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一经发现,将按制度规定作出取消成交资格等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与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