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黄泽山公司年税务顾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税务顾问服务 项 % -- 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财务制度等法律规定,向甲方单位(包括广厦(舟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浙石油黄泽山港口有限公司)提供日常的税务咨询,进行纳税申报辅导,并随时口头或书面解答甲方单位提出的纳税问题,帮助甲方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合理降低税收支出。在日常服务和年终审核过程中发现甲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和正确的筹划方案,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年,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确定舟山群岛新区江海合一税务师事务所(简称“江海所”)为年度税务顾问服务项目中选人,并与之签订了服务合同(合同价格为万元),其服务期间尽职尽责,业务专业,处理得当且快速。年度又与江海所续签了合同(合同价格为万元)。根据公司制度《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年”,本项目申请向江海所采购服务的情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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