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甲方委托,我公司于 年
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博
乐市北京北路 号鸿基大厦二楼
对以下标的的租赁权进行二次公开竞
拍。现将拍租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位于精河镇土地,宗地面积约
.亩,承包期限十年,承包费
元/亩/年。
二、竞拍方式。
竞拍方式采用循环增价竞拍,按
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竞拍人
在“一锤定音 ”前,可随时举牌报价。竞
拍采用有底价循环增价竞拍,每次加
价幅度不低于元/亩。
本公司将安排经验丰富的主持人
主持竞拍会,竞拍会场设立登记台、记
录席、监督席全程录音摄像,竞拍成交
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交款方式和时间
竞拍人竞拍成功签订“成交确认
书”后,七日内将全部承包款转入委托
方指定账户和支付各标的物年承包
费%的佣金后,方可与委托方签署租
赁合同。拍卖佣金按各标的物年承包
费的%收取,由承租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参与竞拍者不得携带任何录
音、录像及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取消竞
拍资格,并驱逐出现场。
、竞拍结束后若发现竞拍人在竞
拍期间携带任何录音、录像及通讯工
具情况,取消竞拍结果,由第二名出价
人取得,如第二名放弃承包,将依次顺
延。若竞拍人无人承包,由委托方自行
对外发包。
、承包费的交纳:承包费一次性缴
纳。如不按约定的日期交费,已交保证金
不予退还,由委托方收回土地,顺延给出
价第二名的竞拍人承包,如第二名出价
的竞拍人放弃承包,将依次顺延。若竞拍
人无人承包,由委托方自行对外发包。
、竞拍人在竞拍会现场大声喧
闹、扰乱竞拍现场秩序、不听从拍卖师
约束管理、违反竞拍法律法规相关规
定及本公告第四条 、、 款的,竞拍
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驱离竞拍会现场。
特别说明:
、标的物的面积以甲方提供的勘
界报告为准;
、承包期结束后,承租人在种植
过程中投入的所有设施、种植的林木
等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竞拍人在参加竞拍前,需亲自
到标的物现场详细查看竞拍标的的详
细情况,并签署参加竞拍所需的相关
文件,方可参与竞拍(一旦竞拍人签订
竞 拍协议书,则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竞
拍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和本公告中的约
定内容,竞拍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
提出退 租或拒付成交价款);
、因标的物路途较远,请各位竞
拍人在去现场查看标的物的路途和看
样....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