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锦港佳苑三期小区)通信基站用电合同]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上海奉贤锦港佳苑三期小区)通信基站用电合同]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电信局],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上海永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电信安装于[上海市奉贤区川南奉公路弄]的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提供供电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至[]年[]月[]日。】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上海永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郭家峰】,【】[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民】,【】[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电信局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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