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安源区泉江河(裴家村与彭泉村段)堤防加固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民办公助小型堤防建设项目安源区泉江河(裴家村与彭泉村段)堤防加固整治工程已由安水字【】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坑镇泉江河裴家村与彭泉村段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内容:治理河道范围总长.,堤线总长度.,堤线加固长度.。(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的一个月连续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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