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建兴大厦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元)
空气过滤器采购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开始送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建兴大厦楼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建兴大厦楼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和平社区建兴大厦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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